4.8万入手的二手车开了三年,男子才发现竟是凶车,索赔商家遭拒后,法院给出了结果
2026-02-20 09:40:10更新
2022年3月,张某在荔浦的一家汽车公司相中了一辆二手车,双方签订的合同里清楚写着“无大事故、水泡、火烧”,还特别说明买方已了解车辆状况。张某高高兴兴地把车提回了家,可没想到三年后,一件让他始料未及的事突然发生了。
2025年8月,张某的儿子在为车辆办理年检时,意外查到该车在2018年曾发生过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。
张某认为商家故意隐瞒车辆的重大事故信息,属于明显欺诈,直接把二手车公司告上了法院,要求撤销合同、退全款,还要付违约金。
而二手车公司则回应称,交易前已对车辆进行过正常检验,并无欺诈行为,且张某主张撤销合同的权利早已超过了法定期限。
荔浦市法院审理后认为,虽然该车不属于行业标准认定的"事故车",但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尽到全面细致的核验义务,没有向张某披露车辆曾致人死亡的关键信息。这一事实与张某对"无事故"的理解存在重大偏差,足以影响其购买决策,构成重大误解。
法院最终作出判决,撤销双方所签订的车辆交易合同。鉴于车辆已被使用3年,存在一定程度的贬值与磨损情况,法院酌情判定商家向张某退还2.5万元购车款,张某需将车辆返还给商家,并协助商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。